在各類殘疾問題中,最需要特殊照管和安置的學齡前肢體殘疾兒童,無不與肌肉緊張狀態(tài)有關。有的孩子肌肉痙攣(一種慢性發(fā)展的肌肉緊張),結果是患兒四肢要么收攏無法伸開,要么伸開無法收攏。如不采取措施消除這種慢性肌肉失衡造成的后果,孩子會進而發(fā)展成肌肉攣縮癥患者(一種會導致畸形和進一步殘疾的肌肉和結締組織的永久性縮短)。
有的孩子患有手足徐動癥或呈抖動狀態(tài)的肌肉緊張,結果是肌肉不由自主地持續(xù)運動。如果對這類情況不加控制,患兒便不能做許多需要使用手足才能完成的工作。
另外,一些孩子患有肌肉低張癥。他們的肌肉松弛無力,顯得十分軟弱。肌肉低張癥使許多患兒不能抬頭、坐或站立。所有這些肌肉緊張問題可能同時發(fā)生在同一個孩子身上,但每個患兒的嚴重程度不同,受影響的部位也不一樣。
需要特殊照管和安置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異常反射。正常兒童在身體發(fā)育的某個階段也會出現(xiàn)異常反射,但到一定年齡便會癥狀消失。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就是一個例子。正常嬰兒從出生到4個月這段時間會有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但到1歲時如果孩子還是如此,則肯定就是異常或有病了。孩子平躺時頭側向一邊往往是引起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的刺激因素。這種反射的特點是頭部側向一邊的那只胳膊和腿伸直,而另一邊的胳膊和腿彎曲。厄特利(Utley)等人1977年指出病理性不對稱緊張性頸反射引起的問題包括:①翻身困難或不能翻身;②孩子爬行時如果臉轉向一邊便會癱倒:③有的孩子不能雙手同時在胸前活動;④自己進食和行走困難。
肢殘幼兒教師應把注意力集中在頭部控制、翻身、坐、站立和行走等整體運動反應上。此外,優(yōu)先考慮的還應有伸手、抓物和松手等細微運動技能以及進食,大小便和穿衣等自理技能。有的重度肢殘兒童雖然從年齡上說早已不是幼兒,但身體功能卻仍處于幼兒的水平。因此,我們所討論的肌肉緊張,身體姿態(tài)和運動問題以及所闡述的教育目標同時還適用于一些年齡較大的肢殘兒童。